法律法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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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8

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

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,健全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,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山东省安全生产条 例》等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、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,应当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、谁审批谁负责、谁监管谁负 责的原则。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,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、以属地监管为主。 第四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、领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,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;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 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;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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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8

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

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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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8

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

2020 年 11 月 27 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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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8

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

2017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;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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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武周乃翔对德州平原地震救援工作提出要求 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

8月6日2时33分59秒,德州市平原县发生5.5级地震,造成多处房屋倒塌和部分人员受伤。得知消息后,省委书记林武第一时间调度了解震区情况,对救援工作迅疾作出安排,并根据救援进展进一步作出部署。省委副书记、省长周乃翔提出具体要求,并于当天下午赶赴平原县指挥救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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